党中央、国务院高度重视海绵城市建设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:要建设自然积存、自然渗透、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。
2015 年10 月,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《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5〕75 号), 要求通过海绵城市建设将70% 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;到2020 年,城市建成区20% 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;到2030 年,城市建成区80% 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;并鼓励有实力的科研设计单位、施工企业、制造企业与金融资本相结合,组建具备综合业务能力的企业集团或联合体,采用总承包等方法统筹组织实施海绵城市建设相关项目,发挥整体效益。
成都市政府公布《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》,提出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,将逐步实现“小雨不积水、大雨不内涝、水体不黑臭、热岛有缓解”,将70%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。到2020年,建成区25%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;到2030年,建成区80%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。